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6大类食品,包括:肉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饮料和酒类,共抽检326批次,其中合格300批次,不合格26批次。
餐饮食品不合格6批次:1、新罗区赖定义餐馆2017年11月13日经营的红糖馒头,甜蜜素不合格;2、晋江市罗山杨明餐饮店2017年11月14日经营的红糖馒头,甜蜜素不合格;3、晋江市罗山杨明餐饮店2017年11月14日经营的黑米馒头,甜蜜素不合格;4、台江区木香小吃店2017年11月20日经营的油条,铝的残留量不合格;5、延平区君环小吃店2017年11月10日经营的油条,铝的残留量不合格;6、莆田市城厢区味美养早餐店2017年11月15日经营的油条,铝的残留量不合格。检验机构均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水果制品不合格4批次:1、标示为潮州市潮安区雅香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5月25日生产的小小梅,铅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标示为广东茂林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8月26日生产的九制橄榄,柠檬黄、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3、标示为杭州超达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8月30日生产的冰花杨梅,铅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4、标示为广东济公保健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9月02日生产的济公佛手丹,糖精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饮料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陕西永和食品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05月10日生产的原味豆浆粉速溶豆粉(I类 其他型),蛋白质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酒类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永安市燕江酒业有限公司2017年01月08日生产的夏茂冬酒(黄酒),甜蜜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4批次: 1、中闽百汇(泉州)商贸管理有限公司丰泽泉秀路分公司2017年11月7日经营的长豆(豇豆),克百威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2、延平区世纪易购超市2017年11月10日经营的芹菜,克百威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3、漳州市芗城区陈惠卿水产店2017年10月25日经营的溪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4、漳州市芗城区吴亚来水产品摊2017年10月26日经营的溪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5、漳州润良商业有限公司2017年11月02日经营的鸭翅中(购进日期为2017年06月23日),氯霉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6、漳州市芗城区陈主宁海产店2017年11月03日经营的溪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7、新罗区陈巧珍鲜鸡鸭片摊2017年10月17日经营的水鸭,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8、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漳州丹霞路分店2017年11月19日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9、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五四北路超市2017年10月31日经营的湘佳仔水鸭,磺胺类(总量)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10、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仓山闽江世纪金源店2017年10月31日经营的白鲫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11、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五四北路超市2017年10月31日经营的大黄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12、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东方名城超市2017年10月31日经营的文蛤,氯霉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13、福建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福州连江店2017年11月3日经营的牛百叶丝,莱克多巴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14、中闽百汇(泉州)商贸管理有限公司丰泽泉秀路分公司2017年11月29日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表(第9期)
2、食品抽检不合格表(第9期)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第9期)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