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议程之一是听取国务委员王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分别在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2003年、2008年、2013年进行了七次规模较大的政府机构改革。
第一次改革
第一次改革启动于1982年。改革之前,国务院工作部门达100个,人员编制达到5.1万人。改革后,国务院所属部委、直属机构和办公机构裁并调整为61个,编制减为3万多名,精简25%。合并农业部、农垦部、国家水产总局,设立农牧渔业部。
第二次改革
第二次改革是在1988年,首次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紧密地与经济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在这次改革中,国务院共撤销12个部委,新组建9个部委,将农牧渔业部更名为农业部。通过改革,国务院部委由45个减为41个,直属机构从22个减为19个,人员编制减少9700人。
第三次改革
到1993年,国务院工作部门又增加至86个,于是启动了第三次改革。经过调整,国务院组成部门调整为41个,直属机构调整为13个,办事机构调整为5个。
第四次改革
第四次改革是在1998年,提出了机关行政编制要精简50%的要求,是历次机构改革人员精简力度最大的一次。经改革,国务院组成部门由40个精简为29个。改革后行政编制由原来的3.23万名减至1.67万名,精简了47.5%。
第五次改革
第五次改革是在2003年,是在加入世贸组织的大背景下进行的。
这次改革,政府机构总的格局保持相对稳定,只是集中力量解决行政管理体制中影响改革和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重点推进国务院机构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以便为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29个组成部门经过改革调整为28个。
第六次改革
第六次改革于2008年启动,主要任务是,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
改革内容包括: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组建交通运输部;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建环境保护部,不再保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保留建设部,等等。
经过调整,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7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5个,办事机构4个,部委管理的国家局16个,直属事业单位14个。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
第七次改革
第七次改革是在2013年,重点围绕转变职能和理顺职责关系,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实行铁路政企分开,整合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海洋、能源管理机构。
在这次改革中,组建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重新组建了国家海洋局、国家能源局,不再保留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等。
经过改革,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其中组成部门减少2个,副部级机构增减相抵数量不变。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