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福建省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支持药品生产企业创新发展,3月19日省局再次组织各设区市级食品药品(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召开进一步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座谈会。
2015年8月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全国药业发展格局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药品生产企业如何在此次改革中获得生存发展机会,将面临着重大的考验。我省部分药品生产企业走在了领域前端,已开始享受改革成果,在临床应用、招标采购、医保报销等方面获得优先权。
为进一步做好福建省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支持药品生产企业创新发展,实现“借道超车”,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药品安全总监张剑平结合全国和福建省实际情况,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精准施策。药品生产企业要改变传统制药思维,要在此次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品种、找准定位、紧跟政策,明确企业近期、中期、远期目标,突出各阶段工作重点。二要内生动力。药品生产企业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克服畏难情绪,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积极开展相关研究工作,合理安排工作进度,通过变“输血”为“造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三要多元推进。各设区市级食品药品(市场)监督管理机构要积极主动服务,协调落实省政府出台的在科技、技改、产业化以及土地税收等政策和财经金融扶持措施;药品生产企业要在自身水平能力提高的基础上,对在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研究过程中的生产工艺、质量分析、生物等效性以及临床试验等关键问题上切实提升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