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物质紧缺时代,罐头曾是人们的抢手货也是高端食品,如今罐头的身份没有当年那样高大上了,但人们对于罐头的误解时而有之。
GB7098-2015中对罐头食品的定义如下:以水果、蔬菜、食用菌、畜禽肉、水产动物等为原料,经加工处理、装罐、密封、加热杀菌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商业无菌的罐装食品。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罐藏食品科技工作委员会秘书长林焜辉认为,根据这一定义,罐头食品可以理解为,凡是经过密封包装后加热杀菌并达到商业无菌状态的加工食品都是罐头食品。按照此定义加工出来的食品,除了狭义的马口铁听装罐头、玻璃瓶装罐头外,复合铝箔材料、高阻隔塑料包装材料、复合纸包装材料包装的众多加工食品都属于罐头食品。林焜辉说,罐头食品的这一定义并没有规定内容物的性状,因此,不管是酱体、含汤汁或均质化的液体饮料,只要是符合这一定义的包装食品,都是罐头食品。
要了解罐头食品还要知道“商业无菌”这一概念。同样是GB7098-2015,对“商业无菌”这一概念定义为:罐头食品经过适度热杀菌后,不含有致病性微生物,也不含有在通常温度下能在其中繁殖的非致病性微生物的状态。林焜辉解释说:“通俗地说,常温下罐头食品在保质期内不会出现腐败变质,但并非所有常温下在保质期内不会出现腐败变质的包装食品都属于罐头,有大量的加工食品尽管也经过热杀菌,但因为是添加了食品防腐剂来做到保质期内不会出现腐败变质,这类加工食品不能称为罐头食品。所以,判断是不是罐头食品,要看是否添加山梨酸钠或苯甲酸钠等防腐剂,凡是添加防腐剂的都不是罐头食品,因为罐头食品根本不需要添加防腐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