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与四家单位分别签订海洋经济战略协议
2018-03-30   作者: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3月28日上午,我厅分别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哈尔滨工程大学、闽江学院和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公司签订战略协议。

  在厅长吴南翔等领导的见证下,副厅长李钢生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总经理吴大江,副厅长钟声与哈尔滨工程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李玩幽,副厅长邱章泉与闽江学院副校长李新贤,福建渔业互保协会理事长黄世峰与省广电网络集团公司梁章林副总经理上台签订协议。

  在我厅和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厅地合作平台初步建立,合作空间不断拓展,合作氛围愈加浓厚,合作成效集聚显现,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进一步推进海洋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我厅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将继续在海洋开发与利用风险管理、渔业风险管理、海洋经济风险管理、渔业生产部门保险服务、探讨开发蓝色海洋经济创新保险保障等方面开展合作。与哈尔滨工程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将在海洋仪器与装备研发与示范应用、海洋与渔业信息化、船舶与海洋工程、人才培养和交流等方面开展持续合作。与闽江学院将在共同建设“闽江学院海洋研究院”、“福州海洋产业技术研究院”和“海上丝绸之路研究中心”,人才培养和海洋智库推广,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合作。与省广电网络集团公司将在渔业互保业务宣传、6·8世界海洋日等活动策划执行、宣传影片制作等各类宣传推广服务方面开展合作。

  据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在贯彻实施海洋强国战略的大背景下,积极推进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建设,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省。“十二五”期间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以上。海洋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和互助。2013年以来,我厅围绕推进福建海洋强省建设的目标,发挥自身优势,在项目建设、金融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产融合作等方面与地方政府、金融保险机构、科研院所、企业、新闻单位等共签订41项战略合作协议,积极开展多方面、多领域和多形式的交流合作,特别是在涉海金融创新方面,我厅先后与建行、中行、民生银行、浦发行、省投资集团等17家金融保险机构签订协议,各金融机构相继设立海洋产业金融部、港口物流金融事业部、海洋支行等涉海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累计为各类涉海企业发放贷款2000多亿元。在海洋科技引领方面,我厅先后与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华侨大学、国家海洋三所等涉海科研院校,组建海洋科技创新平台,一批海洋产业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取得突破,100多项成果获省级科技进步奖和国家行业科技奖。

  在家厅领导,哈尔滨工程大学自动化学院党委书记陈万海,闽江学院校长王宗华,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公司总经理谢晶思,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执法总队总队长张思荣、政委纪哨雄等出席签约仪式。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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