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强化耕地土壤污染监测与管控,实施农产品产地土壤长期定位、国控例行监测,建设长期定位临测点600个。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开展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
二是继续加强养殖业污染治理。巩固养殖业污染治理成效,全面建立保留猪场台帐制度,实行建档立卡、一场一档管理。加快推进新罗区全国首批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建设,支持上杭、永定、长汀、武平创建第二轮国家级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组织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5%以上。
三是严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继续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行动,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面积达100万亩次以上。实施地力提升“1112”工程,发展种植紫云英等绿肥19万亩、商品有机肥22万亩、秸秆还田280万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282万亩次。
四是改善渔业生态环境。持续推进水域养殖规划修编和落实,逐步削减万安等重点库区超规划养殖网箱;继续实施陆上工厂化、标准化池塘建设改造等设施渔业建设。继续在九龙江、汀江等重点流域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保护渔业资源和促进生态修复,放流增殖鱼苗200万尾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