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农业农村部官网消息,近日,农业农村部召开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座谈会,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实行补贴范围内农机具购置敞开补贴,引导和推动新时期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农业部、财政部于2月底制定发布了《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对三年内农业购置补贴工作的补贴范围、机具类型、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资金分配等均做了详细规定指导。
这对于在大陆发展农业的众多台胞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今年2月,国台办、发改委经商多部门发布了《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第九条就是台资农业企业可与大陆农业企业同等享受农机购置补贴、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等农业支持政策和优惠措施。
公开数据显示,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116亿元,补贴购置各类农机具1820多万台(套)。
其实,在《若干措施》发布前,各部委、省市地方就已陆续出台多项举措,众多大陆利民措施也覆盖到广大台胞群体。福建省在两岸农业合作交流方面做了很多先行先试的探索。2009年5月,福建省就率先出台了关于海峡两岸农业合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其中第四条明确,从事闽台农业合作的台湾同胞,与本省居民享有同等的投资待遇,享受同等的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
了解到,在福建省的许多台资农业企业已享受到了与大陆企业同等农机购置补贴、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等农业支持政策和优惠措施。例如,福建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简称“台创园”)的漳州仂元工业有限公司、三明市沙县的集辰(福建)农林发展有限公司等台资和闽台合资企业已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扶持,福建漳浦台创园的天福茶业有限公司、福建龙岩漳平台创园的台品茶业有限公司、鸿鼎农场开发有限公司、福建泉州惠安台创园的福建富邦食品有限公司等台资企业已被认定为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