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产品生产记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闽农综明传【2018】66号)文件要求和部署,4月16日,区农发局联合区综合执法局对辖区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三品”认证企业、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开展农产品生产记录专项执法检查。主要检查相应主体是否建立生产记录制度、是否及时完整记录农业投入品采购和使用等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要求记载的相关事项,重点是农产品用药记录及收获或屠宰时间记录,以及农兽药名称、数量、来源等。
通过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农产品生产主体的责任意识,努力推进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的制度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