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福建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近日出炉。根据该《办法》,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最高可获奖励50万元。
实施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是一项鼓励人人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实现食品药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的有效措施。修订后的《办法》使食品药品有奖举报制度进一步规范明确和简便易行,使举报奖励真正落到实处。举报奖励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的最低奖励标准,分别从原先的500元、300元、100元,提高到2000元、1000元、200元,并将单笔奖励最高限额提高至50万元。同时,《办法》规定:“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内部人员举报的,可按照上述标准加倍计算奖励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