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将以“最严厉的处罚”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2018-04-28   作者:   来源:泉州晚报

  日前,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2018年全市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点》提出,聚焦食品药品稽查办案主业,不断加大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查处力度,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稽查体制机制,推动泉州市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迈上新台阶。

  重点围绕五个领域深化专项整治

  根据《要点》,泉州市将精心组织强化落实,确保完成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部署的酒类产品专项检查和药品流通领域非法渠道购销药品专项检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违法案件。同时,开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精准打击、有效打击、持续打击,对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严格查处、严惩不贷,对不合格产品做到溯源倒查,全力排除隐患、捣毁违法窝点、清除“雷区”。

  专项整治领域包括:食品领域,重点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篡改保质期、过期产品翻新再售,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药品领域,重点打击药品生产企业不按标准的处方工艺生产药品,药品流通领域经营、使用不合格中药材、中药饮片等违法行为。

  医疗器械领域,重点打击流通使用环节违法经营使用医学美容类器械、理疗治疗仪、隐形眼镜等违法行为。

  化妆品领域,重点打击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生产未经批准特殊用途化妆品等违法行为。

  食盐领域,严厉查处工业盐充当食用盐、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盐和“臭脚盐”,使用亚硝酸盐、工业盐和非食用盐等不符合食盐安全标准的盐产品加工食品以及违反专营渠道经销食盐等违法行为。

  保质保量完成24024批抽检任务

  《要点》明确要重拳出击,查处大案要案,采取邀请公安、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借助司法机关侦查技术手段,查办疑难复杂和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以“最严厉的处罚”,坚决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发挥稽查执法办案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监督抽检。《要点》指出,加大对高风险品种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产品的抽检力度,提高抽检的靶向性,重点排查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两超一非”、致病性微生物超限的行为,确保按质按量完成2018年度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4024批的总体任务。

  同时,泉州市还将对药品生产企业全覆盖、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全覆盖抽检;注重对中标价低、不良反应报告多、非法广告宣传药的抽检;重点抽检城乡接合部农村药店诊所、近两年被抽检不合格的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加强对医院制剂、在用医疗器械抽检工作;对不良反应率高的药品、化妆品、投诉举报较集中的药品、保健食品开展专项抽检行动。

  紧盯新兴业态推进网络监管

  《要点》坚持线上线下一致监管原则,把网络监管纳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局工作。

  其中,监管部门将认真宣贯《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网络监管水平。强化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监管,强化责任约谈,督促第三方平台履行法定义务,加强对配送环节的管理,建立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售后维权和倒查机制,及时清理问题商户。

  同时,规范入网单位经营行为,督促指导入网单位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鼓励和引导餐饮服务入网单位积极参与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建立食材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全程追溯体系。

  此外,泉州市还将加大整顿力度,开展网络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网络监督抽检和巡查监测力度,坚持“一案双查”,既要对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进行查处,又要对入网单位进行查处,并将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开,倒逼企业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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