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0日讯( 董碧娟)5月10日,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发布通知明确,2018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支持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主要支持开展耕地地力保护、农机购置补贴、农业结构调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绿色高效技术服务等方面工作。
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耕地质量提升、渔业资源保护、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等方面的支出。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等三方面支出。
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重大农作物及草原病虫害防治、重大农业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等方面支出。
中央财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两方面的支出。
实施方案对各项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比如2018年轮作休耕试点面积2400万亩。其中,轮作试点2000万亩,继续在东北四省区实施,同时鼓励长江流域开展稻油、稻菜、稻肥轮作;休耕试点400万亩,在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西南石漠化区、西北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实施。加上地方自主开展的轮作休耕,总面积达到3000万亩。
据了解,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继续采取因素法等方式测算安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大专项整体切块下达到省,并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确定的年度农业农村经济重点工作,研究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直属垦区(以下简称“各省”)具体任务清单。各省可在大专项任务清单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在完成既定清单任务基础上,统筹安排指导性任务资金,重点解决制约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
两部门要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补助资金、强制扑杀补助等对农牧民的直接补贴,以及耕地轮作休耕试点等约束性指标任务补助资金不得统筹使用。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试点,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执行,试点范围严格限制在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禁止超项目范围统筹整合使用资金。
根据通知,在项目实施中,鼓励各地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强化政策衔接配合,探索将粮豆轮作、粮改饲等种植结构调整政策统筹实施,将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地膜回收利用、黑土地保护等农业生态环境防治与资源循环利用政策统筹实施,将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合作社发展等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统筹实施,在一个区域相对集中、整体推进,形成政策集聚效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通知明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将全面建立与项目管理方式改革相适应的绩效评价制度,依据下达各省的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适时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建立健全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实行奖优罚劣。省级财政、农业部门也要建立健全本区域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指标体系,严格奖惩措施,全面评估、考核政策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