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2018-06-05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大渔业资源养护力度,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农业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绝户网”等违规渔具清理整治的通知》(农渔发〔2016〕13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8〕2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海洋捕捞渔具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4〕125号)的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精神,全面落实《渔业法》、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农业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绝户网”等违规渔具清理整治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以对渔业资源破坏程度大、社会反响强烈的违规渔具清理整顿为突破口,强化执法监管,多措并举、多管齐下,为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保护渔业资源打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打禁、治违、促合规”的思路,结合“中国渔政亮剑2018”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统筹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保持执法高压态势。通过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集中力量查处使用禁用渔具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网具的违法行为,全省清理取缔违规渔具10000张以上(其中拖网3000张以上,张网7000张以上),努力实现滩涂不见禁用陷阱类作业、近岸不见禁用耙刺及地拉网作业、渔具网目尺寸明显改善的管理目标。

  三、工作重点

  ㈠全面清理禁用渔具。对禁用渔具屡禁不止、甚至存在死灰复燃的问题,要下狠手、出重拳,对浅海滩涂、交界水域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检查,消除死角盲区。

  ㈡开展网目尺寸执法大检查。要高度重视网目尺寸和幼鱼比例检查,将其作为执法重点,依托渔港、码头等船舶停泊点集中整治“绝户网”等违规渔具,通过幼鱼比例检查,促进渔具规范化管理。对在港渔船装载网具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限期整改,对网目尺寸严重违反国家规定标准、拖网、张网加装衬网或使用密眼网囊和幼鱼比例超标等现象进行重点打击,严格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㈢积极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开展渔具生产经营企业检查。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渔业执法机构要形成系统内工作合力,结合伏季休渔、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加强对港口、重点海域执法检查。同时继续加大与有关部门的协同工作力度,强化海上、陆上生产及流通环节执法管理,对使用、生产、经营违规渔具构成犯罪的,积极争取司法机关提前介入,依法进行处罚。要充分鼓励渔民协会、渔业专业合作社、渔船渔机渔具协会等组织发挥行业管理作用,组织渔具生产经营企业签订不生产、不经营禁用和违规渔具承诺书,引导企业和渔民生产、经营、使用合规渔具,加强行业自律。

  四、工作要求

  ㈠制定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保证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要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要有时间表、路线图,责任要落实到人,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滩涂不见禁用陷阱类作业、近岸不见禁用耙刺及地拉网作业、渔具网目尺寸明显改善的管理目标。同时,要推动建立目标考核制度,争取将整治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工作考核内容。

  ㈡加大宣传,营造有利氛围。各地要结合休渔、禁渔和幼鱼管理制度的宣传,掀起宣传清理整治违规渔具的热潮,充分利用各种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形成宣传声势,要进渔村、入渔港、上渔船开展巡回宣传,张贴宣传标语和图片,制作发放明白纸和宣传资料。要创新宣传方式,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在渔民申领柴油补贴时,签订合法生产、不使用违规渔具承诺书。要以案释法,公开曝光,对没收的渔具要集中销毁,警示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㈢注重实效,严惩违规行为。各地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突出重点,针对禁用渔具以及群众反映突出、对渔业资源破坏严重、网目尺寸严重偏离规定,尤其是电拖以及拖网和张网网囊加装衬网等违规渔具进行重点清理打击,依法严惩违规行为。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发挥群众监瞥作用,坚决打击生产、使用禁用渔具行为。对没收的禁用渔具,要集中公开销毁,同时组织媒体进行追踪报道,没收的违规渔具要公开集中销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布一起,震慑一方”。要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福建省建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机制的意见》要求,对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㈣定期督导,推动工作开展。省厅将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各地要自行组织行业自查和交叉检查。主要从工作机制是否建立、组织领导是否到位、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是否制定、宣传教育是否深入、专项行动次数和规模是否符合要求、查处违规案件和移交司法机关情况、查处违规渔具数量和整治效果等多方面进行全面督查。对整治工作重视程度高、效果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对整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力、效果不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各地要结合本地情况,抓紧制定工作方案,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要制定清理整治违规渔具的专项行动方案并及时总结。请各设区市于10月30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以正式文件报送省厅。

  联系方式: 厅远洋与渔政渔港管理处 林勇

  电 话 : 0591-87878720

  邮 箱 : 2873730551@qq.com

责任编辑:刘燕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