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国家药品监管局对我省药品批发企业飞行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为督促药品批发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防控药品质量安全风险,告诫警示企业,增强守法经营意识,2018年6月14日,省局召集福建省泉州市华顺药业有限公司等9家南安市药品批发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
约谈会通报了国家药品监管局组织对福建省泉州市华顺药业有限公司飞行现场检查情况,重点学习了原国家总局《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94号)10种违法违规情形等内容,分析了当前药品质量安全面临的形势。
会上,根据局领导要求,省局药品流通监管处郑纯处长对企业提出了四点要求和意见:一是依法经营,坚守底线。要严格遵守药品经营相关法律法规,严守药品质量安全的法律底线、道德底线、行业底线。二是诚信经营,珍惜信用。诚信是企业安身立命之本,企业要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经营行为。三是加强学习,注重管理。要强化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建章立制”,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质量管理,确保药品经营质量安全。四是转变观念,规范发展。要适应国家省市药品流通市场监管的新形势新要求。企业要转变观念和原来的经营思路,顺应当前药品流通监管新要求,探索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