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过渡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8】15号)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审核规范>等制度的通知》(中绿体【2018】61号)要求,代拟了《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管理暂行规范(征求意见稿)》。为使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合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6月26日至7月3日。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可通过纸质或电子邮件形式向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91-87814181、87876825(传真),电子邮箱:23wayne@sina.com。所反映的意见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理由充分,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附件: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管理暂行规范(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