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于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新合作社法,7月1日,安溪县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暨打击非法集资普法宣传活动在茶都广场顺利举办。此次活动由福建省农业厅、泉州市农业局主办,安溪县农业与茶果局、县财政局和县处非办承办。
活动现场,安溪县组织了各类示范合作社理事长、社员约50多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展板介绍、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宣传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情况和普法工作。同时,龙涓乡举源合作社、西坪德峰茶叶专业合作社、山格淮山专业合作社、感德庆芸茶叶专业合作社、仙踏石茶叶专业合作社、内灶茶叶专业合作社、虎邱香都茶叶专业合作社、国公山种植专业合作社、丰村蔬菜专业合作社、大司农植保防治服务专业合作社等10家合作社带上各自的特色产品前来展览,展示了安溪县独特的农业资源和特色农产品。
现场宣传展示活动结束后,在茶都三楼会议室,省农业厅经管处陈卫峰处长、市农业局经管站陈菊祥站长与安溪县各类合作社理事长、负责人及县直有关部门举行专题座谈会,深入探讨合作社先进运营模式,共同谋划合作社发展前景。
座谈会上,各合作社理事长、负责人就各自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农业用地审批、生产用电费用等问题进行咨询,省市县相关部门也针对各项问题进行政策方面的解答,并对于一些政策外的问题愿意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各理事长、负责人对此次座谈会上的解答表示十分满意,并愿意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继续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序健康发展贡献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