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农产品加工可享税收优惠
2018-07-23   来源:厦门市农业局

厦门市农产品加工业迎来发展新机遇。日前,厦门市印发《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近期目标是在2020年全市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要达到75%。 

  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厦门市正以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结构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为核心,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从分散布局向集群发展转变。到2020年,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要达到9%以上。到2025年能够形成优势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实现产值600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和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厦门市生产的特色地方农产品将更受重视。《意见》要求加快农产品初加工发展,“点名”围绕同安凤梨穗龙眼、莲花高山茶、郭山紫长茄、褒美槟榔芋、白交祠地瓜,翔安胡萝卜、马铃薯,集美绿竹笋等优势特色农产品发展农产品加工。同时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等项目,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休闲农业及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建、改造和升级包括可追溯系统在内的各类设施装备。在主食产业发展方面,提升湖头米粉、翔安面线、地瓜粉条等传统主食产业的发展水平。 

  《意见》强调各部门要落实好农产品增值税从11%调整为10%、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加计扣除、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积极鼓励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责任编辑:明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