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顺昌县农业局获悉,按照福建省财政厅与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渔业互助保险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顺昌县2018年度渔业互助保险工作已全面办理完毕。内陆小型机动捕捞渔船互助保险、渔工互助保险和渔业企业养殖渔工保险,均占参保任务数100%。
渔业互助保险工作是省委、省政府为民办事实项目之一。今年以来,顺昌县农业局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将渔业互保工作列入现代渔业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到领导到位、工作到位、政策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认真组织、协调和推动渔业互保工作。
顺昌县2018年度渔业互助保险工作的全面完成,为进一步提高顺昌县渔业风险保障能力,科学防范渔业风险,切实保护渔民利益,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和推动全县渔业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是为渔民群众办了件实实在在的好事、实事,使渔民获得实实在在的实惠,真正发挥了政策惠渔的功能,受到广大渔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