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日至3日,三明市渔政支队组织将乐渔政大队、泰宁渔政大队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泰宁县水产养殖企业水产品质量安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2日下午首先到泰宁县大金湖渔业公司进行新建活水船舶下水试航检查,再到在建渔业码头渔业船舶安全检查。3日上午到泰宁县隆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养鳗场)、泰宁县朱口朱溪渔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养鱼场)、泰宁县融旺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养鳗场),对养殖企业的饲料及鱼药采购、使用情况、水产养殖生产“三项记录”制度、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警示牌的设立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向养鳗场负责人详细询问了生产流程、病害防控和水质处理等情况。
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来到农业局,查阅了水产养殖监管工作档案,听取了泰宁县水产养殖监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措施、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情况汇报。
检查组对泰宁县水产养殖监管执法工作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水产养殖监管执法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