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全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的江苏,省委、省政府对贯彻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有怎样的新认识、新思考和新举措?为此了副省长缪瑞林。
缪瑞林表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总书记强调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科学思想引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思想为指引。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这些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如何看待“三农”、对待“三农”、抓好“三农”的重大问题,为江苏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提供了根本遵循。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把牢正确方向路径,严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明确的方法路径科学有序推进。在党的十九大上,总书记明确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0字总要求;在去年底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总书记鲜明提出要走城乡融合发展、共同富裕、质量兴农、乡村绿色发展、乡村文化兴盛、乡村善治、中国特色减贫“七条道路”;在全国“两会”上,总书记指出要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在近日作出的重要指示中,总书记强调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江苏推进乡村振兴明确了方向路径、提供了行动指南,必须深入学习领悟、不折不扣落实,使江苏的乡村振兴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紧扣全国全省大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总书记对江苏发展一直十分关心、寄予厚望,2017年12月在江苏省考察时,对发展实体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作出重要指示。这些都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江苏的具体化、实践化,是引领江苏发展的不竭动力。江苏必须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放在全国全省大局中来谋划、部署和推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实践中,描绘“鱼米之乡”新画卷。
:进入新时代,曾被誉为“鱼米之乡”的江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三农”工作,已经取得哪些富有特色的成绩和经验?在新起点上面临怎样的新矛盾、新困难、新挑战?江苏需要抓哪些重点、补什么短板、强什么弱项?
缪瑞林:大家都知道,江苏地处东部沿海地区,自然条件比较优越,农耕文明历史悠久,不仅是经济大省,也是全国的农业主产区和粮食主产省。工农之间、城乡之间发展较为协调,是江苏的一大特色,也是一个显著优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上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持“四化同步”推进,农业农村发展取得重大成就。一是粮食供求保持“总量平衡、口粮自给”。全省粮食年产量稳定在700亿斤左右,多年来持续保持口粮自给,为全国农业生产提供了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称赞“这对一个东部沿海省份来讲很不简单”。二是农民收入较快增长。2017年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91万元,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至2.28∶1,位列全国先进水平。在2015年全面完成年收入4000元以下贫困人口脱贫的基础上,从2016年起启动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又有133万年收入6000元以下的低收入人口增收脱贫。三是现代农业建设走在前列。全省高效设施农业占比18.8%,高标准农田占比59%,农业科技贡献率67%,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83%,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全省水产养殖面积超过1100万亩,渔业产值超过1400亿元、居全国第二位,其中,淡水渔业产值1227亿元、居全国第一位。四是农村改革持续深化。全面完成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任务,农村承包地流转比例达60%,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各项改革有序推进。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农村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基本建立,农村发展的活力不断增强。五是新农村建设成效明显。行政村“七通”水平稳步提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低保、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乡村面貌和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六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级党委、政府集中精力办了一批好事实事,解决了一批难事愁事,广大农民不仅生活越来越红火,而且对未来充满信心,更加坚定地跟党走、跟党干,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不断夯实,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这些成绩既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
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省“三农”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比如,从农民增收看,尽管城乡居民收入的比例在缩小,但差距的绝对值还在扩大。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全省农民收入在1.91万元较高平台上保持较快增长的难度增大,全省还有125万年收入6000元以下的低收入人口。比如,从全局工作看,由于工业化、城镇化发达,实际工作中自觉不自觉地对“三农”工作用心用力不够,“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依然存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体制机制尚不健全,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差距仍然明显。比如,从“三农”工作方法看,从外面推动、加大投入强调得多,这都是必要的,但真正从农业发展规律出发、解决区域不平衡、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空壳化”等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得还不够。总体来看,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最明显的短板仍然在“三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业中最薄弱的环节仍然是农业农村。我们将紧紧围绕这些问题和不足,坚持乡村全面振兴,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请您谈一谈江苏省委、省政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研究确定的方向思路、目标任务,以及正在推进的重大举措。
缪瑞林:探索走出一条具有江苏特点的乡村振兴之路,使昔日鱼米之乡展现全面振兴新风采,是中央交给江苏的新考卷,是时代赋予江苏的新使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进行专题研究。4月8日,召开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并以省委一号文件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可以说,江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蓝图”已经确定,各项工作布局已经全面展开。为推动既定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娄勤俭书记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准确把握“三农”发展的历史方位,坚定不移地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江苏“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推动全省乡村振兴走在前列。吴政隆省长5月中旬深入徐州、盐城、淮安3市8县,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脱贫攻坚战开展专题调研,并召开座谈会进一步部署推进。
确立鲜明目标导向。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要坚定不移地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江苏“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推动全省乡村振兴走在全国前列。在具体目标方面,省委一号文件明确了3个时间节点: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村高水平全面实现小康;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展现现实模样;到2050年,乡村全面实现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坚持科学规划引领。为确定江苏省乡村振兴的路线图、施工图和时间表,推动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落地,省委、省政府明确由省发改委牵头,组织编制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目前,规划草稿已经形成,正在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各有关方面的意见。规划突出“走在全国前列”目标定位,研究提出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目标、实施路径和任务举措;兼顾当前和长远,规划期为2018年至2022年,展望到2035年;突出务实可操作性,重点针对到2022年乡村振兴主要目标,安排了一批重大行动、重大计划、重大工程。
创新工作载体平台。为把乡村振兴战略抓在细处、干在实处,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实施十项重点工程,并以此为重要抓手,做到工程化实施、项目化推进。4月29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江苏省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2年)》(苏办发〔2018〕17号),明确未来5年,组织实施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农民收入新增万元、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乡风文明提升、万村善治推进、乡镇功能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脱贫致富奔小康、农村改革创新、农村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十项工程。同时,明确提出未来5年重点打造优质稻麦、绿色蔬菜、特色水产、规模畜禽、现代种业、林木种苗和林下经济、休闲观光农业和农业电子商务等8个千亿级优势特色产业。
健全组织推进机制。健全全省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实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村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县委书记是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明确省党委农村工作部门作为乡村振兴的牵头单位,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健全政策体系,省委一号文件围绕构建城乡一体规划建设管理、财政金融投入保障、乡村振兴人才支撑等方面,明确了一系列支持政策。为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集中支持乡村振兴,省里正在制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和《关于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集中支持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建设的实施办法》两个文件。根据中央要求,研究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并建立日常督查、季度调度和年度通报制度,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同时,层层组织发动,广泛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的良好局面,把乡村振兴的美好蓝图一步一步变为现实,展现江苏鱼米之乡的“最靓颜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