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3日,厦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垦国有农场改革发展工作联席会为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垦国有农场改革工作,按照“一季一督查”工作机制要求,召集市农业、国土、财政、民政、林业、水利、教育7个市直部门,组成3个联合督导组,分别由市农业局吕参军局长、郑振兴副局长和市国土房产局王星旦副局长担任组长,对厦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垦国有农场改革、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情况进行实地督导。
督导组深入15个村(居)、3个农场,通过座谈、听取汇报、查阅工作资料等方式,重点督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区、镇、村三级工作机制落实情况、推动改革的具体举措和工作进展情况,农垦国有农场改革重点督导办社会职能、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展及土地纠纷调处情况;督导组还对“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和各村(居)在清产核资、村干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和督导。
督导组要求,各区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按时保质完成两项改革和“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任务。一是把握改革时间节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10月份前完成清产核资,年底前要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农垦国有农场改革9月份底要完成办社会职能改革和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清产核资和村干部审计等工作,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线索的摸排、报送、整改及移交等工作。三是做好问题整改。村(居)清产核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努力在推进中解决问题。(厦门三农网,经营管理处、市农村经济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