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加强伏休后期监管
2018-08-13   作者:赵鹏   来源:厦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

按照福建省海洋伏季休渔规定,厦门海域刺网、张网、笼壶等作业类型伏休截止时间为8月1日12时,已结束休渔期,可以“开海”捕捞;拖网、杂渔具、围网作业类型截止时间至8月16日12时,仍在禁渔期。

为了严格落实海洋伏休制度,维护渔业安全生产作业秩序,保护渔业资源,厦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强海上巡查、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打击仍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渔具或者方法捕捞以及其他违法违规作业行为,进一步加强伏休后期监管。一是加强海上巡航巡查频率和时间,登临检查海上作业船舶,规范渔业安全生产;二是破坏清除仍在伏休期内提前“开海”违规网具和网桩,提高违法行为违法成本,维护海上作业秩序;三是严厉查处仍在禁渔期内作业类型和作业方式,加重处罚力度,打击违反伏休制度行为。

8月1日至8日,支队累计出动执法船艇62艘次,执法人员303人次,登临检查渔船23艘次,查处违法违规渔船2艘次,处理定置网桩15根,清除定置网5张、火车网23槽。

责任编辑:刘燕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