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县两级渔业执法机构加强开渔期间渔船港航安全监督
2018-08-15   作者:吴小婷   来源::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8月1日12时,泉州市1593艘灯光围(敷)网、刺网和笼壶作业渔船如期开渔;8月16日12时,1132艘拖网、杂渔具及辅助船也将全部结束休渔期。开渔期间是渔业生产旺季,也是渔业安全事故多发期、易发期。为消除渔业生产安全隐患,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泉州市、县两级渔业执法机构加强开渔期间渔船港航安全监督工作。

——加大执法力量,加强港航安全监督检查。针对渔船安全存在着的薄弱环节和重点对象、区域,加强港口巡查和海上检查,认真组织开展渔船港航安全监督检查活动。石狮市大队联合沿海各镇政府、渔业安全检查站对各渔港开展渔船安全检查工作,检查船舶证件情况,船员配备及持证上岗情况,救生、消防、通信、导航、号灯、号型、声响、AIS船载终端、北斗海事一体化船载终端等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安装、运行情况,提醒渔民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丰泽区大队组织人员逐一上船排查消防隐患,到蟳埔渔港开展安全防范工作,通过实地检查、现场指导、询问了解等方式,及时掌握渔港及船舶安全运行情况,逐一排查安全隐患,并提醒渔民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确保生命财产安全。据统计,8月1日开渔以来全市共检查港澳口155个次,登临检查渔船756艘次(其中60马力以上的渔船368艘次)。

——严抓隐患重点,时刻保持警醒状态。开渔期间渔民生产心切,安全防范意识较为薄弱。各县级大队深入渔港、码头、澳口、渔船集中停泊点,提醒、督促船员:一是临水作业时严格按规定要求穿着救生衣,避免发生人员落水失踪、死亡事故;二是平时航行作业尽量避开商船主要航道,夜航、锚泊,必须开启号灯,要健全和遵守正规严格的航行、锚泊和作业值班制度,采取安全航速,加强瞭望,发现商船时主动采取早让、宽让等安全有效避让措施;三是要注意渔场作业渔船间的互相避让,谨防渔事纠纷发生。

——加强宣传教育,严防涉外涉台事件发生。市、县两级渔业执法机构加强渔民涉外涉台安全宣传教育,警示渔船民不得到他国管辖海域或到相关敏感海域航行作业。督促、指导乡镇、村(居)加强对乡镇船舶的管控,防范渔业船舶安全事故和涉外涉台事件发生。惠安县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小岞镇政府、渔业互保协会惠安办事处在小岞镇政府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暨渔业互保宣传”活动,向渔民群众详细讲解了敏感海域渔船管控政策,提醒不要进入敏感海域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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