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6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扶贫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2018-08-20   来源:社会扶贫与山海协作处

2016年,财政部下达我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6000万元,用于支持我省原中央苏区县开展贫困村村内小型生产性公益设施建设。经报请省政府同意,资金安排给政和、长汀和明溪等3个原中央苏区县,每个县2000万元。其中,明溪县是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县。按照国开办司发〔2016〕44号文要求,3个项目县共立项各类贫困村村内小型生产性公益设施项目106个,涵盖贫困村光伏发电、村级公路、机耕道、排灌渠、防洪堤及桥梁等。项目涉及3个项目县的39乡镇107个贫困村约10.7万农村人口,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274人。项目总投资9526.35万元,其中县乡两级配套3526.35 万元。截至2018年7月底,已建成项目106个。其中,验收并投入使用项目104个,已建成试运行但未验收项目2个(2018年9月底完成验收)。经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进行绩效评估,3个县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扶贫项目达到了预期目的,项目投入使用后极大地改善了当地农户的日常生产生活条件,为贫困户基本生活提供了持久稳定的保障。


责任编辑:明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