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7日上午,省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凤祥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8月16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就我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初步贯彻落实意见进行了研究。8月20日上午,省局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再次学习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和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省局在家领导和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与会同志一致强调,坚决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对吉林长春长生生物问题疫苗案件做出的处理决定,特别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最严”、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鲜明态度,深刻认识药品安全的敏感性和重要性,深刻汲取教训,落实监管责任,把我省疫苗生产、流通等环节的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全力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全稳定大局。
会议强调部署了我省下阶段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一)深刻吸取教训,坚守药品安全底线。一是深入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全力查隐患、强监管,堵漏洞、保安全。除了做好疫苗监管工作之外,对于血液制品、注射剂、植入类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持续保持监管的高压态势;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开展上下游延伸检查,切实排除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隐患。二是持续抓好“四品一械”抽检,提高抽检靶向性和问题发现率,深入实施中药饮片“防风行动”“追风行动”。三是组织开展药品“净网2018”专项行动、中药饮片集中整治、无证经营医疗器械和使用无证医疗器械集中整治、化妆品非法添加整治等活动,保障药品安全有效。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日常监管。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切实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日常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和频次,确保排查隐患,化解风险。(二)坚持防范为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督促在研的特别是疫苗等生物制品研发机构从临床试验开始就要做到严谨规范、数据真实。二是督促疫苗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批准的工艺流程、原辅料配方和GMP规范依法依规生产销售,如实记录生产过程,不擅自更改数据,不掺杂掺假,确保生产、检验和销售过程数据真实、完整和可追溯,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落实产品风险报告制度。三是督促承担疫苗代储代运的配送企业严格按照冷链要求,规范配齐冷链运输和仓储设备设施,配强专业人员,确保疫苗质量安全。(三)坚持四个最严,加大整治处罚力度。一是深入开展疫苗的专项治理工作。继续与省卫计委联合开展疫苗流通、使用专项治理,重点推进深入排查和集中治理工作,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二是坚持严惩重处疫苗等药品安全违法行为。要严格实施《药品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最严厉的处罚的要求,提高违法成本,对那些利欲熏心、恶意造假的不法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要从严从重打击,实行巨额处罚、终身禁业。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做到“处罚到人”。三是开展重大案件自查工作。要对近2年来查处的重大食品药品案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自查梳理,及时纠正处罚不严、处置不力的问题,发现案件查办中存在徇私枉法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四)完善监管体制,提升监管执法能力。一是结合市场监管和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厘清监管事权,对风险高、专业性强的疫苗药品,要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由上级监管部门派出机构加强检查。二是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化网格化监管,织密监管防线。三是健全重大案件查处情况逐级报告制度,及时上报重大敏感案件的查处和舆情情况。四是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尽快建立健全疫苗药品的职业化、专业化检查队伍,切实提高发现问题、排查隐患的能力,用专业性保证权威性和安全性。(五)提高政治素质,强化担当作为意识。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干部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既要激励担当作为,又要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切实保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履行到位。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干部处理好“亲”与“清”的新型政商关系,切实防范被企业围猎的风险,严守廉政底线,确保执法严明。三是严守改革纪律,坚持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渡,确保监管力度毫不放松,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