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福建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在2017年基础上平均增加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90元。
据介绍,自2009年以来,福建省已连续9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政府补助标准从2009年的每人每年不低于80元提高到2018年的每人每年不低于490元。
为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顺利开展,2018年福建省已下达省级(含中央)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资金89.92亿元,比2017年同比增加6.85亿元,增长8.2%。
另外,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框架内,福建省还开展了住院报销、门诊报销、门诊特殊病种补偿、大病保险补偿等多种补偿措施,筑牢城乡居民看病就医的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