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福建省晋江市以激活农村宅基地权能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放活宅基地和农房使用权,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今年8月22日,晋江市已有15343宗、5638亩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通过出租、退出、放活使用等方式被成功激活。
在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方面,出台了《晋江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暂行规定》,探索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制度,明确农民集体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地位;加强村集体在开展村庄规划中的主体角色地位,明确其参与规划的权力;突出村集体在协调、管理宅基地利用及农房建设方面的监督者角色,切实落实和保障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
在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方面,印发《晋江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指导意见》,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在确定集体成员资格的基础上,以户为单位,按照“一户一宅”原则和宅基地使用面积每户最高不超过150平方米的限额标准,申请使用宅基地,保障集体成员获取宅基地的资格权,实现了农民户有所居。据统计,3年来先后帮助3.1万户群众解决住房需求。
在放活宅基地和农房使用权方面,积极推动宅基地抵押贷款从独立授信向批量授信转变,推动宅基地功能从保障型居住向多元开发拓展,推动宅基地从村内流转到全市范围跨村流转。截至今年8月,全市已办理宅基地和农房抵押2501宗,发放贷款17.2亿元;探索实现了休闲农业型、文化保护型、旅游观光型、电商带动型等多种形态,为乡村振兴提供了重要的产业支撑,带动数万农户增收;允许符合条件的宅基地在村集体经济组织间流转,进一步显化宅基地和农民住房财产属性,目前已办理跨村转让21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