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日前印发《打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通过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促进100万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带动300万贫困人口脱贫。
为此,《方案》提出了五大举措。一是全力推进就业扶贫。通过强化就业服务、扶持发展扶贫车间等载体吸纳就业、鼓励返乡下乡创业带动就业、深化扶贫劳务协作、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等措施来促进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针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用人单位,对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企业,按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费补贴;对吸纳就业成效好的就业扶贫基地,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同时,《方案》要求,各地要统筹考虑乡村建设实际需要,开发农村保洁、治安、护路、管水、扶残助残、养老护理等公益性岗位,帮扶贫困劳动力就业。贫困地区新增和腾退的公益性岗位应优先安置贫困劳动力,并可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定期限的岗位补贴。
二是持续推进技能扶贫。《方案》提出,通过实施技能脱贫专项行动、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到2020年,使有职业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都有机会接受职业培训,完成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累计300万人次;使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往届“两后生”都能接受技工教育,技工院校新招收贫困家庭学生不少于12万人。
三是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为实现贫困人口社会保险应保尽保,对行动不便的贫困人口,提供上门服务,并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此外,各地还应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确定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增长情况,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
四是不断加强人事人才扶贫。根据《方案》,为引导各类人才向贫困地区流动,在贫困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可放宽年龄、学历和专业要求,允许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招聘,对采取统一考试方式招聘的,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直接考察方式招聘。同时,工资政策也将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方案》提出,要适时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适当向高类区和低岗位人员倾斜,扶持贫困地区事业单位提高工资收入水平。完善西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西藏特殊津贴实施办法,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及时调整西藏特殊津贴标准。继续指导四省提高四省藏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水平。适时调整南疆四地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南疆工作补贴标准。
五是加大深度贫困地区支持力度。对深度贫困地区,进一步加大就业补助资金转移支付的力度,将就业扶贫任务纳入就业补助资金分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