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由福建、广西、新疆、四川、江西、杭州、深圳等七省区市有机产业协会,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共同制订的《珍生态产品团体标准》,在厦门正式发布。这是我国首部生态产品团体标准。
“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的认定规范,但认证难度大、成本高,不少企业难以达到相关标准。”福建省有机食品行业协会负责人赵艳志表示,为了给暂时达不到有机标准,但又有志于从事生态种养的企业提供过渡与规范,七省区市有机产业协会提出“珍生态产品”概念,并为此设定一套生产流程标准。
所谓“珍生态产品”,指的是来自于生态良好的农业生产体系,其生产过程中不用或限量使用化学合成物质,禁用化学除草剂。目前,珍生态产品认证业务涵盖植物类、动物类、加工类、林产品及服装类、珍生态餐厅及农庄类、珍生态产品生产所需投入品类六大类别。申请认证的企业向认证机构发起认证申请,经评估合格后,便可获得珍生态产品认证。根据使用化学肥料与化学病虫防控投入品的程度,珍生态产品被划分为七个星级,并被允许在产品外包装加贴珍生态产品防伪标识与标签,从而更容易在市场上获得消费者的信任。同时,这套机制设立了严格的降级与退出机制,以保证企业严格遵循生产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