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7年以来,我市创新农村集体聚餐监管方式,鼓励和引导条件成熟的外烩服务单位整改提升,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截至目前,已有65个符合条件的外烩团队申请办理并取得了外烩服务食品经营许可证。
闽南地区餐饮外烩经营活动较为频繁,此前,因为缺乏许可准入等相关机制,大量外烩服务经营者无法获得政府认可的正规“身份”,长期游离在监管视野之外。这既不利于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也不利于整个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泉州市餐饮外烩经营许可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自去年11月起开始对外烩经营者发放外烩服务食品经营许可证。只要外烩经营者取得了营业执照,并配备符合外烩经营活动需求的相关设施设备、提供符合标准的消毒餐具、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等相关要求,就可以办理外烩服务食品经营许可证。
( 谢艳 蔡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