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闵凌欣 王光忠 危茹) 福州市检察机关运用恢复性司法理念提升生态办案质效,既惩治犯罪,又修复生态,全力维护“福山福水”。10年来共督促补种林木近10万亩,成活率89.4%。
以此为切入点,福州市检察机关坚持“施害方付费出力、专业方治理管护、第三方监督落实”原则,逐步将生态修复机制从涉林案件推广到水流、土地、矿产等领域。例如,针对水污染案件,探索养鱼治污、放流增殖等生态修复形式,闽侯等地检察机关督促当事人累计在污染水域投放净化水体的鱼苗近百万尾、蚬子11000公斤,以鱼净水,恢复水质。
作为全省生态检察部门认罪认罚从宽工作的试点单位,福州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将认罪认罚从宽与生态修复相结合,以是否实现生态修复作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的前提,激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开展生态修复的积极性。自2017年以来,共有64个案件80余人因实现了生态修复被相对不起诉、判处缓刑及从轻、减轻量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