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我市印发《石狮市创建2018年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部署推进创建2018年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相关工作。
根据《方案》,我市将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通过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创建活动,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形成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企业自律、消费者自我保护、社会监督的“四位一体”社会共治监管格局,全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方案》指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塑造监管公信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力;健全社会监督体系,增强共治凝聚力。
其中,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要求政府要牵头推动社会共治,加强职能部门协调联动,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以及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要求要落实企业首负责任,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要求要推进食品安全文化建设,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健全社会监督体系要求要构建全社会监督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
根据安排,我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创建工作分为宣传发动、组织申报、组织实施三个阶段,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创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工作方案要求,把督查工作、档案资料整理贯穿于整个创建活动过程,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组织人员对各镇(街道)、各部门、各社会组织的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 谢艳 蔡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