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派员远赴陕西省开展2018年第二次农业部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工作。
此次任务历时7天,跨越西安、汉中和渭南等3个设区市所属的7个县(市、区),行驶里程近3000公里,抽查了25家养殖单位(户),共计抽取草鱼、鲤鱼样品39个,检测项目包括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和喹乙醇等禁用药物。
为确保抽样工作的顺利开展,出发前,省监测中心组织技术人员制定了详细的抽查工作方案,并对抽样技术人员和质量监督员进行了岗前培训。抽样全程由陕西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渔政执法人员组织安排,在中心质量监督员的监督下,中心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暂行规定》和《水产品抽样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要求,克服艰苦环境和恶劣条件,有条不紊地完成了称样、制样、分装、封样及信息填写等程序,保证了监督抽查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据悉,省监测中心自2007年开始已连续12年承担农业部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为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科学有效的决策依据和技术支撑。截至目前,2018年省监测中心配合农业部进行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抽样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第一次抽检结果已经上报,第二次所抽样品的检测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中。下一阶段,中心将继续把好水产品质量安全关,为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