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想建养殖场?这4个地方是不能触碰的“红线”!
2018-09-19   来源:农视网

《新环保法》刚刚实行的时候,各地养殖场拆迁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现在国家对于农村养殖污染的治理力度依旧不减。给诸位养殖户提个醒,农村这4个地方是不可以用来修建养殖场的,否则就会触碰“红线”,将会被列入强制拆除的名单!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现在养殖场不允许建造在离水源较近的地方,因为建造养殖场会污染环境,如果污染了水源,造成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所以这种地方是不允许建造养殖场的。

相信养殖户都懂得这个道理,不会在水源区域建造养殖场。

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

大家都知道,不少养殖场味道是非常大的,而且会有不少污染,养殖场要是搭建在了居住区的附近,不仅臭味比较大,而且会污染居住环境,所以这种地方也是不允许建造养殖场的。

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

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是不能搭建养殖场的,这种地方的环境是比较脆弱的,需要长久保护的,这一点在《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是有明确说明的。

基本农田不能修建养殖场

基本农田是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土地,是耕地的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

对于基本农田,有“五不准”

①不准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法律规定的除外);

②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减少基本农田面积;

③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

④不准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⑤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

值得注意的是,《国土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搞好农用地管理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工作的通知》曾提出,农民可以在耕地包括基本农田上调整种植业生产格局,发展油料、瓜菜、花木、桑茶、特产产品和其他经济作物,可以将生产能力低、生产条件差的一般耕地改为草场,建造临时畜牧场和饲养场,发展畜牧业。因此,耕地是否可以改造成养殖场,还需根据土地具体性质判断,如果你有这方面需要,切记先咨询当地有关部门,核实信息!

在我国哪些区域能养?哪些区域重点扶持?哪些区域不让养吗?

重点发展区:河北、山东、河南、重庆、广西、四川、海南7省(市、自治区)。

该区域养殖总量大、调出量大,预计养殖总量年均增长1%左右,将成为稳定我国猪肉供给的核心区域。

约束发展区:北京、天津、上海等大城市和江苏、浙江、福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东等南方水网地区。

该区域养殖总量大、调出量大,预计养殖总量年均增长1%左右,将成为稳定我国猪肉供给的核心区域。

潜力增长区:东北4省(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和云南、贵州2省。

该区域发展环境好,增长潜力大,预计年均增长1%-2%,将成为我国猪肉产量增加的主要区域。

适度发展区:山西、陕西、甘肃、新疆、西藏、青海、宁夏等7省区。

责任编辑: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