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出台推进乡村振兴十条措施
2018-09-25   来源:龙岩市财政局

从强化农村人才支撑、扶持发展现代特色农业、规范新村规划建设管理、完善医疗扶贫和政府兜底保障机制等十个方面发展,统筹5.4亿元支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快突破乡村振兴中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人才支持乡村振兴。改革乡政府教师用编用人机制,实施“县管校聘”制度,出台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审办法,提高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中、高级岗位比率,强化农村人才支撑。

打造本土产品品牌。对当年获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中国驰名商标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给予宣传闽西“八大干”、“八大珍”的企业最高20万元广告费补助,对新增固投200万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

加强发展资金保障。改革涉农资金拨付方式,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考核,对县(市、区)予以综合奖补。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连续3年,每年安排市级帮扶贫困村和党建示范村每村20万元,目标到2020年底,各地基本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培育一批村级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加强乡村发展资金保障。

责任编辑: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