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主办的2018年度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在深圳市举行,莆田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这是继2013年莆田市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后,取得的又一张国字号“绿色名片”,至此,林业现有的两项国家级荣誉,莆田市均已取得。
“国家森林城市”是目前我国对一个城市在生态建设方面的最高评价,是最具权威、最能反映城市生态建设整体水平的荣誉称号。
近年来,莆田市委、市政府把建设“国家森林城市”作为创建美丽中国的示范区的重要抓手,确立了“妈祖福地、森林水乡、木艺之都”的基本理念,形成了“青山绿水蓝天,绚丽多彩莆田”的形象定位,对标现代生态都市,实施生态文明专项行动,推进森林生态、森林产业、森林文化和森林支撑等四大体系建设,有重点、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城市绿化、乡村绿化、水系绿化、道路绿化、园区绿化、校园绿化、海岛绿化、屏障绿化,共实施创森项目615个,投资36.58亿元,新增造林面积16.94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0.05%,森林蓄积量达1098万立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4.7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41平方米,40项指标均已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
下一步,莆田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按照中央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新要求,从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出发,持续推进森林城市建设深入发展,从而实现“妈祖福地、森林水乡、宜居港城、美丽莆田”的美好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