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最绿省份的天然林保护提前量
2018-10-24   作者:刘倩玮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2011年、2016年,是福建天然林保护的两个重要时间节点。

  从2011年起,福建即连续3年暂停对天然阔叶林采伐,暂停对天然针叶林皆伐。2013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规定,禁止采伐天然阔叶林和皆伐天然针叶林。《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规定,除项目建设使用林地、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必须严格规范审批外,严禁采伐天然阔叶林和皆伐天然针叶林,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严禁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2013年以来,福建对一些特殊情况的天然林采伐进行了规范,严格天然林抚育、更新等采伐审批,严防演变为以取材为目的的商业性采伐。对纳入生态公益林的天然林,福建严格管理并逐步提高补偿标准,4293万亩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达到每亩每年22元。

  2016年,福建列入天保工程区外天然林保护6个试点省份之一,并纳入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范围。2017年6月,《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林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下发,要求各地加快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签订责任书和管护补助协议,将天然林保护和生态公益林管护相结合,不断提高天然林管护能力。

  随后,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天然林保护管理行政责任书》,乡镇人民政府与村级组织、村级组织与林木所有者逐级签订《天然林保护管护及补助协议》。将天然林管护与生态公益林、重点区位商品林的管护结合起来,参照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模式,由乡镇聘请护林员划片区进行统一集中管护。管护费参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划出一定比例由县里统筹,补充用于护林员管护费用,以增加护林员工资。

  在推进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工作基础上,福建积极探索天然林赎买政策,鼓励有融资意向的县(市、区)利用金融资金,大力开展天然商品林等森林资源赎买。通过天然商品林的赎买,将林权收归国有,赎买后委托国有部门加强管理,有效提高天然商品林的管护效率。

  福建拥有林业用地1.37亿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5.3%,是南方重点林区。全省森林面积1.2亿亩,森林覆盖率高达65.95%,长期保持全国第一;森林蓄积量6.08亿立方米,居全国第七位。在全省森林面积中,半数为天然林,多达6219万亩,其中划入生态公益林2757万亩、天然商品林3462万亩。目前,主要依托天然林,福建建立自然保护区88处、保护小区3300处,保护面积1245万亩;建成森林公园178个。以天然林为代表的良好植被,孕育了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全省拥有木本植物1943种、脊椎动物1693种,均占全国约1/3。天保工程的持续实施,让福建的绿色家底日益丰厚。


责任编辑:明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