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金副省长在平潭督导推进联合打击违法采砂整治专项行动
2018-10-25   作者:叶雨淋   来源: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

10月23日,李德金副省长率省政府办公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海事局、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住建厅、省海警总队、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赴平潭综合实验区竹屿港督导推进联合打击违法开采海砂工作。我厅叶建平总工程师、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张思荣总队长参加了此次活动。

在平潭竹屿港,李德金副省长乘坐海监执法快艇现场查看了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在严厉打击违法采砂用海行为专项行动中查获的违法采砂船舶,登临检查正在平潭海域执行专项行动的中国海监8001船,并在中国海监8001船会议室召开联合打击违法采砂专项整治座谈会。

座谈会上,李德金副省长听取了与会部门关于开展联合打击违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对下一步工作作了研究部署。

李德金副省长充分肯定了省直相关部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打击违法开采海砂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效。他指出,要切实提高站位,增强海洋生态保护、海上安全生产意识,严厉打击违法采砂行为,守住碧海蓝天,确保海上生产安全。要坚持源头管控,加强涉砂船舶管理,紧盯采砂点、卖砂点,对“人、船、砂”各个单元和“采、运、销”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全要素的管控。要坚持专项治理、联合行动、重拳出击,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各项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监管巡查到位、执法打击到位。要抓住重点问题,突出重点地区,梳理重点案件,对影响较大的涉砂船舶,实施挂牌督办,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斩断违法采砂中的利益链条。要科学制定用砂计划,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布局制砂生产基地,严格控制,严格审批,科学规划,科学布点。要推动建章立制,实施海陆联动,定期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法规条例,形成海砂整治的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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