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91.7%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的项目已运营
2018-10-31   作者: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10月30日讯( 林先昌)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截止今年9月底,91.7%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的项目已实现运营,61.3%试点村的项目已产生收益。项目运营获得的收益分配返还试点村,作为试点村集体组织的稳定收入。

据介绍,扶持的运营项目主要有创办实体、购置物业、股份合作、提供服务等四种类型,预计每个试点村每年增收3-6万元。

2017年、2018年全省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各级财政共安排9.46亿元(其中省级以上财政资金7.3亿元),扶持全省150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65个空壳村、薄弱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另讯,日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省级教学成果奖励经费1574万元,对2017年、2018年共338项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按特等奖10万元、一等奖6万元和二等奖3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

其中: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3项、一等奖58项、二等奖111项;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6项、一等奖36项、二等奖59项;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6项、一等奖11项、二等奖28项。


责任编辑:明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