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和县推出漳州市第一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合作协议》。平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和支公司达成战略合作,统一为平和县辖区内256个建制村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承办者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提高,农村集体聚餐已成为常态。平和县一方面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食品安全预警及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每个行政村(居委会)设立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确保全县辖区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一方面推出全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以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控制和社会管理功能,减小食品安全风险。
今后,平和县农村集体聚餐(指农村地区举办的50人以上的各种宴席)除营业餐馆(饭店、酒楼)外,若发生保险责任事故,理赔时按照食品安全责任险标准提供理赔材料,全年累计责任限额10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5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5万元。其中,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5万元,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限额1万元,每次事故医疗费用绝对免赔额300元或5%,二者以高为准。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须经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及以上的医疗机构)出具疾病诊断证明,确认是由本次聚餐活动中食用被保险人提供的食品而发生的食物中毒或其他急性食源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