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做好消毒工作。重点查看各生猪调运大户生猪运输车辆的清洗消毒及清洗车辆污水处理工作、定点屠宰企业入场消毒制度落实情况等。截止11月8日,我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8人次,检查生猪调运户19家,定点屠宰企业11家,均能落实消毒工作。
二是严格把控检疫关口。8月份以来我市产地检疫生猪12.9335万头、屠宰检疫生猪8.2713万头。严格督促屠宰场负责人、驻场检疫人员等加强入场查证验物,是否有准调证明、产地检疫证明、佩带耳标、数量是否一致等,入场临床检查,严把进场关。
三是严格排查生猪调运。8月份以来我市累计排查生猪养殖场2520个次,排查生猪4332233头次;生猪屠宰场854个次,排查生猪81662头次。
四是严格执行准调管理。实行生猪及其产品跨县准调制度。暂停我市生猪及其产品跨泉州市调出;暂停我市跨省调入生猪及产品;暂停从省内莆田市、福州市跨市调运生猪及产品进入我市,省内其它地市调运生猪及产品进入我市,不得经过莆田市;继续对我市生猪调运户进行核实,签订遵守生猪调运规定承诺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49号,开展生猪运输车备案工作。
五是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严格隔离观察,屠宰检疫申报,同步检疫,病死生猪及其有害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等制度,8月份至10月份我市共受理规模化养猪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申请并核实上报病死猪无害化处理2354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