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积极组织开展《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宣传活动
2018-12-06   来源:资源站

一是单行本发放做到3个全覆盖。编印《条例》单行本2.5万册,全覆盖省级有关主管部门、全覆盖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全覆盖各级林业执法队伍。

二是举办7期培训班。对各级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人、技术骨干开展培训。

三是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宣传,多篇报道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刊播。四是市、县(区)林业主管部门积极参与。在市、县广场、乡镇集散地等人群密集处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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