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春县检察院与县河长制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对检察院驻河长办检察官工作室设立半年以来的工作进行总结。
永春县作为国家级生态县、第一批全省综合治水试验县,近年来以生态综合执法为突破口,探索出一条生态护航的好路子。
11月19日,桃溪东平段长汀桥下游处,违法电鱼者黄某和林某将自费买来的价值600多元的鱼苗投放到桃溪中。
几天前,黄某和林某相邀到桃溪东平段电鱼,被正在联合执法巡逻的东平镇河长办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两人接受处罚后,又购买了鱼苗投放。为改变以往单一部门执法人员较少,导致执法盲区较多等实际情况,永春县有关部门常态化、长效化开展生态环境综合联合执法。该县河长办、环保局与县公安、国土、水利等部门的行政执法力量紧密协作,从各自单位抽调骨干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
去年6月20日,永春县公安局生态警察队伍成立。随着这支全省首支生态警察队伍的成立,明确了从县公安局到22个乡镇派出所的生态保护执法职责。
永春县法院设立生态法庭,立足审理职能加强涉及生态环境案件的审判工作。县检察院将林业检察科更名为生态资源检察科,在原有办理涉林刑事案件的基础上,新增了对土地、矿产、环境等生态资源领域案件的办理。今年3月9日,县检察院驻县河长办检察官工作室挂牌。
“这一系列举措,就是为了建立顺畅的生态司法衔接机制,涉生态环境案件有了专门办理通道,生态案件办理集中化、专业化,审判更加快捷、有效。”永春县司法部门负责人说。
今年7月5日,永春县河长办、县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科工作人员,来到永春县与漳平市交界处的一家违规造纸厂,与漳平市环保、民政、国土、电力等部门联合开展跨地区流域污染问题现场处置。
近两年来,该造纸厂产生的废水、污水直排入河,被下游群众多次举报。由于该厂位于永春县与漳平市交界处,地界不清加上跨界污染涉及不同行政区划监管部门,调查工作受阻。为彻底解决该问题,两地河长办、检察院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此次处置。
此次联合调查处理,是永春、漳平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两地河长办首次跨地区协作,也是永春、漳平、大田三地检察院《关于建立“三江”水资源生态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签订后的首个合作案例。
今年5月,永春县检察院与大田县检察院、漳平市检察院会签“实施意见”。三地检察院联手,强化跨区域水生态保护检察协作。
“我们一直努力在做的就是全面整合行政、司法执法力量,形成生态综合执法模式,攥指成拳,让生态监管更有力、生态执法更有效,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永春县副县长余庆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