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实施“以奖代补” 漳州市加快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
2018-12-14   来源:漳食药闻

为鼓励激励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建立食品追溯制度,日前漳州市正式出台《漳州市实施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的激励措施》(以下简称《激励措施》),从加强业务培训服务、优化企业日常监管、完善企业评价体系、加大资金补助力度等方面提出具体实施细则,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企业自建、政府奖补 市级最高补助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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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激励措施》,漳州市将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以及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实施以奖代补激励政策。通过采取“企业自建、政府奖补”的方式,在2018至2020年间,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以及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含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将着力开展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可追溯体系建设,市一级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进行一次性资金奖补。

其中,每年将由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年初确定创建项目、创建标准以及创建考核验收标准等,年终对各县(市、区)创建情况进行评审验收,按评审验收结果对进入前三个等次的县(市、区)进行奖补,第一等次1名、第二等次2名、第三等次3名,市级分别按80万、60万、40万元的标准给予以奖代补扶持。以奖代补资金将按年度纳入下一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获得奖补的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另行制定奖补配套办法。

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追溯主体 有望获2000标以上追溯标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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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激励措施》,漳州市将积极争取对2个批发市场的标准化改造建设省级资金扶持。经验收核实后,对每个项目按不高于项目改造建设总投资的50%进行补助(总投资额按省商务厅制定的改造建设方案中批发市场土建及配套工程八项内容建设),除省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市、区两级按财政体制各分担50%,具体补助标准参照省级专项资金规定执行。

同时,漳州市将积极开展农业生产主体资金补助。对已纳入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追溯的主体,生产记录完整并及时准确的录入信息监管平台的,将由漳州市农业部门给予补贴2000标以上追溯标签;对于纳入“一品一码”追溯的试点单位,可相应配备追溯相关设备或一定的资金补贴,补贴经费可以从省里下达的监管经费中列支。

此外,漳州市粮食企业还将建立粮食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对已建立的企业在确定粮食应急加工企业、政策性粮食定点加工企业、政策性资金奖励或补助等将给予优先考虑。

发布达标企业“红名单” 满足指定条件依法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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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措施》要求,漳州市应继续加强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使用电子台账、管理追溯数据等基本技能的培训,促进生产经营主体尽快熟悉并应用系统;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通过设立咨询热线、微信公众号或其他指导平台,及时为各类食品市场业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咨询答疑。

在遵守信息管理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各部门应通过电子邮箱或信息平台媒介,适时向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发送食品质量安全抽检监测数据与分析报告,帮助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及时了解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防范风险,为食品生产经营提供数据分析参考信息。对于实行“一品一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追溯体系正常运行并及时上传数据持续三个月以上(其中,农产品生产上传一个生产周期以上的生产过程记录,下同)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辖区相关监管部门应主动将其企业风险等级调低一级,相应减少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并在办理许可相关业务时实行预约服务和绿色通道服务。

此外,漳州市对于实行“一品一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追溯体系正常运行并及时上传数据持续三个月以上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将拟定追溯体系达标评价规范,并及时发布管理规范、诚信经营和追溯信息完整的达标企业“红名单”,引导团体消费单位和广大消费者优先采购追溯信息完整的达标企业生产经营的食品。同时,实行“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食品经营者,按要求运行追溯系统并及时上传完整追溯信息,作为已经履行同一批次追溯食品进货查验的依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条件的,可以依法免予处罚。

责任编辑:朱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