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2019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18-12-14   来源:造林处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统筹推进2019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 2018〕9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习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生态产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党的十九大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判断,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造林绿化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不但要让八闽大地绿起来,还要美起来。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新福建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要求,加快推进我省生态文明试验区和新福建建设,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造林绿化工作中的组织、发动、协调作用,统筹各部门力量推进造林绿化工作,不断增加绿色资源总量,提升绿化美化质量,确保全省森林覆盖率继续保持全国首位,由省林业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在充分调研和反复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下达了 2019年全省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任务为590万亩,包括:(一)植树造林90万亩、森林抚育300万亩、封山育林200万亩。(二)建设省级森林城镇10个、省级森林村庄200个。

  三、关于有关问题的解读

  (一)关于年度任务。2019年造林绿化任务,是以建设美丽福建为总目标,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态需求为总任务,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统筹山上山下、城市乡村整体推进,紧盯“生态美”,山上抓质量提升,山下抓绿化美化,在及时更新各类迹地的同时,充分挖掘造林绿化用地潜力,拓展造林绿化空间,通过创建森林城镇、森林村庄等多途径、多方式增加绿色资源总量。

  (二)关于农村“四旁”绿化。为认真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建设好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重要指示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提高村庄林木覆盖率,《通知》要求要紧紧围绕生态宜居,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以铁路沿线村庄、美丽乡村建设村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村庄为重点,推进农村“四旁(路旁、水旁、宅旁、村旁)”绿化,广泛种植观赏效果好、经济价值高、群众喜闻乐见的景观树、珍贵树、乡土树以及果树等,尽量成行成带成景,充分利用坡地、边角地建设村庄片林,提高村庄林木覆盖率,打造“林在村中,村在林中,林村相依”的生态宜居乡村。

  (三)关于“三沿一环”绿化。十九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此,《通知》要求要结合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以沿高速公路(铁路)和国省道、沿“六江两溪”等重点流域及其主要支流、沿海岸线、环城一重山为重点,对“三沿一环”两侧荒山荒地、坡耕地、森林有害生物除治迹地、低产低效林和退化防护林开展新造和改造提升,以阔叶景观树种为主,辅以美化、香化、花化、彩化树种,突出抓好沿线村庄、企业、园区、矿区的绿化美化,增加民众绿色福祉。

  (四)关于珍贵树种造林。针对我省针叶林多、阔叶林少的实际,本着“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闽西北以闽楠、红豆杉、建柏、赤皮青冈等树种为主,闽东以柳杉、檫树、鄂西红豆树等树种为主,闽南以降香黄檀、火力楠、红锥、大花序桉等树种为主,在适生区营造珍贵树种用材林。《通知》要求要以种苗科技攻关和种业创新为抓手,加大林木良种繁育力度,促进林种树种结构调整,鼓励乡土、珍贵阔叶树造林,加快国家储备林建设,大力发展珍贵树种培育基地,打造珍贵树种造林示范区,满足我省珍贵树种用材需求,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

  (五)关于水土流失治理。植树造林是实现天蓝、地绿、水净的重要途径,对于生态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为更好发挥森林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固土防崩等作用,《通知》要求要推广长汀水土流失治理经验,以消灭水土流失斑为主,综合布设封禁(补植)、种植水保林(经济林)、种草、崩岗治理等措施。

  (五)关于保障措施。为确保2019年国土绿化扎实有序推进,形成合力、抓出实效、激发内动力,全面扎实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通知》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党政领导挂帅、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全社会植绿爱绿护绿良好氛围。二要坚持规划引领,突出“一村一品”“一路一景”,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确保造林绿化取得实效。三要创新建设机制,积极探索推进造林绿化方式、拓宽造林绿化资金渠道、创新管护机制等。四要强化要素保障,各级政府要做好造林绿化用地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造林绿化资金扶持力度,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省林业局要制定造林绿化检查验收办法,在县级自查验收的基础上,适时组织省级抽查,并将成果上报省政府。

    附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2019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明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