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2月29日讯( 陈楠)今日获悉,通过努力,我省已全面、按时完成67个县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的编制和发布工作。67个县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的水域滩涂面积超过1万亩或养殖年产量超过3000吨的县(市、区)。
据悉,为期两年的规划编制发布过程是个“点多、面广、线长”的系统工程,经历了四个阶段:一是编制准备,组织成立了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技术指导组和编制组,统一部署编制工作,提出编制基本要求,审定工作方案和技术规范;二是编制起草,收集分析资料,开展实地调研、勘查测量和专题研究,按编制大纲的内容和要求编制规划,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三是协调论证,规划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有关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意见后,经修改完善形成规划评审稿,按评审方法、程序进行评审,再修改完善形成规划送审稿。四是批准发布,规划送审稿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上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由本级人民政府颁布施行,并向社会公开。
省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做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意义重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的组成部分。在确定水域滩涂承载力和环境容量基础上,调整水产养殖生产力布局,划定养殖区,布局限养区,明确禁养区,实现县域空间统一规划相协调、一张蓝图绘到底,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中,统筹确定水产养殖业发展空间新格局。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推进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规划主要目的是优化水产养殖的生产布局,一方面保护好水产养殖业赖以生存和持续发展的水域环境,另一方面合理确定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规模,节约利用资源,推进产业在更高起点上实现高质量发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实现绿色发展解决环境突出问题的重要基础。绿色发展不等于限制发展,更不是不发展,而是要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不破坏自然生态为前提。通过规划优化水产养殖生产布局,才能实现生产与生态的平衡和和谐,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水产养殖业依法行政的基本遵循。编制发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渔业法》等明确的法定职责,依法划定可以用于水产养殖业的水域滩涂、有序布局水产养殖发展空间,是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所在,也是各级渔业部门依法行政和保护广大渔民切身利益的基本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