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意见推进乡村振兴 每个村要培育重点产品与品牌
2019-01-15   来源:闽南网厦门

今年6月底前,乡村振兴市级重点示范村产业发展要取得初步成效,打造一批可参观考察的精品项目,提炼一批可学习借鉴、可推广复制的经验成果。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市级重点示范村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了解,岛外四个区都有乡村振兴市级重点示范村,分别为:集美灌口镇田头村、后溪镇埭溪桥社;海沧街道青礁村、东孚街道过坂社区;同安莲花镇军营村、竹坝片区;翔安新店镇大宅社区、大帽山寨仔尾等片区。

按照《意见》要求,每个村规划都要结合自然资源、生产条件,明确本村产业发展思路、主导产业和重点产品,形成“一村一品一业”的新格局。每个村要培育1-2个重点产品和品牌,形成生产设施完善、生态环境友好的产业发展格局。

要明确产业的重点。比如,在种植业方面,加快完善现代农业的各项农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以及现代绿色高效科学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形成特色蔬菜、水果、茶叶、花卉、食用菌等村级地域优势产品和品牌。加工业上,开发果蔬汁饮料、功能茶、冻干食品、酒类等深加工产品,提高特色农业产品的附加值。此外,还要鼓励发展“互联网+农业”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

当然,乡村振兴市级重点示范村建设关键在于要形成示范效应。《意见》提到三个方面:产品特色明显、产业形成规模、农民增收有力。比如产业形成规模这一项中,以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为主的,重点完善路、水、电、通信及旅游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形成产品业态丰富、服务功能健全、带动作用明显的乡村旅游示范村。

责任编辑:陈美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