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厦门广告监管部门积极约谈辖区内“福州家禧购物”、“厦门全心购物”电视购物频道负责人。约谈会上,广告监管部门通报了两家购物频道2018年广告内容监测情况和主要存在的问题,并对《广告法》中有关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虚假广告的定义等进行解读,要求经营者:一是加强社会责任意识。多宣传正面、积极的内容,履行社会责任和监督社会效益,正确引导公众;二是履行法定义务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建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依法依规从事广告创意、发布行为;三是完善广告审查制度。切实做好发布前的审查工作,从源头上做好把控,杜绝违法虚假广告。两家购物频道负责人当场表示认识到错误,将积极进行整改,并在现场记录文书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