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1月11日,南安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渔业科在辖区内开展渔业船舶、渔港及渔船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执法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检查菊江、奎霞、仙景、营前、石井等村(居)渔船的安全设备、通讯设备、消防设备等设备配置、安装和使用情况;渔船标识是否清晰、规范;营前渔港等渔港的消防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擅自对渔船进行修理、私自电焊气割等违规“明火”作业行为。要求渔民要严格遵守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要求,不得带病出船、使用禁用渔具、超载航行、违法载客等,注意防范商渔船碰撞行为的发生。
此次执法行动能有效防范和遏制渔船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海上渔业生产安全。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监管,将深入各港澳口、码头、渔村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增强渔民的渔业安全生产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