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全资子公司经营葡萄酒违反食品安全法 受行政处罚并罚款729万元
2019-01-29   来源:挖贝网

1月28日消息,闽东电力(000993)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葡萄酒的行为,收到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了解,2013年1月份,环三公司受宁德南瑞贸易有限公司的委托,从深圳市联鑫瑞丰贸易有限公司采购葡萄酒,经福建安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货值金额1429525元。

2018年2月11日,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8号附属楼一楼的仓库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现场发现两款三批次葡萄酒中文外标签均未标示进口商、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上述两款三批次葡萄酒进行抽样送检,并对上述葡萄酒进行就地查封。

经调查认定,环三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葡萄酒的行为,违反了(2015年)《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宁)食药监食罚〔2018〕7号,没收违法经营的葡萄酒,并处货值金额1429525元5.1倍的罚款7290577.5元。

公司表示,受该处罚决定影响,将预计减少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约772.55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的违法行为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或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责任编辑:陈美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