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农业优质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日前漳州市正式出台《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等七个方面入手,提出29条具体要求和实施细则,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确保顺利完成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目标任务。
根据《实施意见》,漳州市将大力实施特色现代农业“六百工程”,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国家、省、市三级产业园提档升级,力争今年全市各类园区实施现代农业重点项目65个,年度计划总投资达22亿元;11个特色优势产业全产业链新增产值达200亿元以上,总产值达到2400亿元以上。力争到2022年,全市培育100家以上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成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100个、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100个,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100个,培育“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示范村100个,建设漳台农业合作示范点(基地)100个,实现11个特色优势产业单个产业全产业链产值均超百亿元,总产值超过3000亿元。
同时,将全面实施农业绿色发展行动,高标准、大力度推进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建设,打造农业绿色发展漳州样板。根据《实施意见》,2019-2020年漳州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综合建设项目(或工程包)达44个,总投资约289亿元。2019年全市化肥、农药使用量将分别减少3%、2%,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98%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率达98%以上。到2020年,全市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将达39%,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达550万亩(次),主要农作物、畜禽良种覆盖率提高到97%、水产良种覆盖率提高到70%以上,全市生态茶园绿色防控基本实现全覆盖,新创建达到农业农村部评定标准的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将达4家以上。
为了能进一步激活农村的资源、要素、主体,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增绿打下坚实的基础,漳州市将着力推进乡村振兴“345”示范工程。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加强示范县、乡、村联动,加快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培育文明善治乡村,塑造兴盛和谐乡村新风貌。其中,示范县着力在生态宜居、产业升级和三产融合等方面打造示范样板,示范乡镇(场)着力在城乡融合方面打造示范样板,示范村着力在产业兴村富民、宜居环境建设、乡村治理体系、乡土文化传承等方面下功夫、做示范。漳州市每年还将培育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为全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经验借鉴,力争乡村振兴工作走在全省前头,成为全省城乡统筹的样板、乡村振兴的标杆。
此外,《实施意见》提出,漳州市要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打好“五大”重点战役,实施“十大”脱贫攻坚专项行动,持续推进“三千”工程、“养鸡生蛋”工程,探索建立缓解相对贫困人口扶贫机制,着力解决好“夹心层”的困难。以“一革命四行动”为重点,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三清两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体系,不断延展美丽乡村“生态+”效益,擘画我市“三农”工作发展新图景。( 蔡柳楠 郑庆祥)